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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晚七点整,酒吧门口,程梦真背着琴盒站在流光溢彩的Maria's Kiss灯牌下等人,看两眼腕表,再是手机,神情有些不耐。
“这个顾45,说了六点五十就来,人跑到哪里去了?”
显然,说好翘晚课来看乐队表演的男友迟到了。时间不等人,程梦真给顾思伍发了条短信,也不看他有没有回,直接进了门。
昏暗的灯光下,一张向来粉黛不施的脸宛若跟随海浪起伏,忽现忽隐。
程梦真皮肤很白,脸上有点婴儿肥,容貌不算出众,胜在五官和谐,清秀可爱,一看就觉得是个好人。她的长相属于老一辈喜欢的类型,讨喜,看着舒服。
这么一张脸,常理来说该配个一米五一米六的身高。然而程梦真争气,足足窜到一米七五。所以一听到类似的歧视言论,说尤其是从恋人或者关系好的朋友嘴中出来的,她准要拿自己做例子回敬两句。
“你继续,继续啊!好好的嘴不吃饭,倒用来放屁。”
顾思伍往往摆手,悻悻地由着她损。
她的日常打扮实在不像搞乐队的,比如今天,程梦真穿了件绿白条纹的宽松polo衫走进酒吧,下身是同样肥大的牛仔五分裤,配上一双刚踢过足球不久的墨绿色运动鞋,分毫不显身材。
但正是因为“不像”,再加上一副眉毛能夹死苍蝇的表情,反倒“像”起来,多了股别样的个性感——有股上班族在无良老板撺掇下不得不参加公司酒会,结果用黑嗓让整个宴会厅陷入沉默的气质。
酒吧里的人倒也习惯了她这副打扮。
“Raye姐,晚上好啊。”
程梦真正往休息室走,闻言朝后退两步停下,像个颇为警觉的滑梯:“我说了多少次——不要叫我姐,听着像精神小妹。”
“知道,知道。下次不敢了。”
“Raye,今天晚上能听到‘飞或死’吗?”
“飞或死”是乐队名曲,即《Fly or Die》,歌词由高中就能雅思7.5的程梦真倾情书写。大一写的歌现在听到,程梦真已然不复创作之初的小骄傲,只觉得羞耻中二。偏偏“飞或死”还是他们这支叫作“Remedy”的乐队的代表作之一,几乎回回都要唱,每每反响都很好。
她比了个OK的手势,让已经抢到黄金位置的客人心满意足等候。
休息室的门牌上用圆溜溜的字体写着“内有恶犬”,右侧空白处印着一只看着还很年轻,就已经一脸凶相的垂耳大叫驴。
自从在酒吧为客人出头,程梦真便荣获“吉他手中的比格”这一美名。她对着木牌撇了一下嘴,脸颊肉轻轻一鼓,推开门。
“我还以为45已经到了。又迟到。”没见着人,程梦真嘟囔着关门,往沙发上一坐,“刘文浩,拿饮料了吗?”
圆寸发型,还戴金属耳环的贝斯手Chris·刘说没有,但他路上买了冰红茶,还没开封,可以给她喝。
冰红茶跟酒吧的氛围不太相容。程梦真嘴角微微抽搐,想起某个网络热梗:“你的选择未免也太……复古了。”
吃人嘴软,吊丝饮料四个字讲不出口,她转身去够柜子上的一次性纸杯,一人倒一杯。
随后,主唱陈诗如未见其影,先闻其声:“Chris,这个月生活费又没啦?又在喝吊丝饮料?”
出现在门口时,她依旧一头橘红色长发,发质不够好,有些毛燥,像一团温暖却不会灼伤人的火焰。键盘手胡乐军拿着她演出时一定要穿的皮夹克,长发在脑后扎成一个低矮的马尾。两人是一个学校的情侣,目前都读大三。
“可不要小看冰红茶。”程梦真遥遥举杯,一饮而尽。
刘文浩正低头轻抿着,抬头回答她:“节省一点,这个月末要陪女朋友去B城看演唱会。”
“陈峻帆呢?”
“说路上堵车。”程梦真拖长声音,“大少爷非要把他那辆粉红色保时捷开过来,要是扫个共享电瓶车,很快的啦。”
刘文浩忍不住身体前倾:“这话你可不能当着他的面说。”
“他开保时捷,又不妨碍你男朋友开玛莎拉蒂。你就让让我的同姓小弟吧。”陈诗如冲刘文浩摆了摆手,意思是“不会啦”,然后挨着程梦真坐下,“财主也没来?”
程梦真没好气地揽住她的肩膀,不远处的胡乐军立马投来警觉的目光。“就当财主死了!迟到这么多次……”
等到陈峻帆姗姗来迟,几个人站在舞台上调试设备的时候,顾思伍终于到了,怀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,娇艳欲滴,看着价值不菲。
“财主到了。”主唱去捣吉他手的胳膊,“给你赔罪来了。”
程梦真皱眉:“每次都这样……”
“Raye!”顾思伍轻快地登上故意做成掉漆效果的蓝色台阶,“不好意思啊,学校里临时有点事要干。”
他想把玫瑰抱给程梦真。“我现在手空不下来。”她不看他,哼了一声,轻柔地摸了摸身上这把深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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