淡描眉

第 14 章 顶峰 (第11/18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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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之手,这足以在他这里排上名号了。

“可惜了,别针脚坏得彻底,枝叶镀的黑金也有轻微的褪色痕迹,看来它的主人平常很喜欢佩戴它。”

胸针不比戒指项链,只有时常佩戴摩擦,才会导致褪色。

秦墨也戴着一副黑色眼镜,一身休闲冲锋衣装,坐在工作台前,手里捯饬着台面的杂物:“镀的什么金属?我想毫无痕迹还原。”

这些天,他从往日媒体的只言片语中得知,这枚胸针对周梦岑的意义非凡,他能想象那三年,她佩戴它时的心情该有多难过,她会不会在无数个深夜抚摸着每一片山茶花瓣,黯然伤神?

怔然间,

甄师傅已回他:“铑金,就是那个比黄金还要贵上十几倍的黑金。”

秦墨接过胸针仔细一看,那几片枝叶颜色深沉偏黑,立体感很强,十分漂亮,倒是很符合她清冷高贵的气质。

“别针脚重新焊接不成问题,就是镀金过程,甄叔您得教教我。”他撩起衬衫衣袖至手肘,便准备开工。

甄叔与秦墨老家在青城,一个以珠宝行业闻名的城市,甄、秦两家也都是干的珠宝维修的手艺,只是生意做得不大,后来甄师傅一人来纽约闯荡,秦墨也没有遵循父亲意愿继承家族手艺,而是学了金融专业,进入投资行业。

这些年在纽约,秦墨发达后时常会照拂甄师傅的生意,利用独门手艺的特点,助他成为珠宝圈的活招牌,一来二往,两人也成了忘年之交,他闲时无事会过来练练手,那些刻在骨子里的手艺,可以让他沉浸心态。

修复的工程比较漫长,镀铑也是个技术活,先要用膜厚仪测出原本电镀镀层厚度,确定颜色和光度一致,再计算出镀金时间,一步都不能出错,否则难以达到一模一样的要求。

甄叔虽说要他拿其他物件练练手,但秦墨天生也是吃这碗饭的人,当天就已经掌握了精髓,可以直接上手了。

“我以为你今年会在国内过年,怎么又回纽约了?”甄叔看他如此认真,状似无意间了一句。

“他们都说了,眼不见心不烦,我回去岂不是给他们添堵?”

秦墨把从胸针上拆下来的枝叶凑到眼前,仔细勘察了一番,而后又放回镀液中,沉浸片刻。

甄叔的目光饶有兴致落在桌上那朵白色山茶花上:“把这姑娘带回家,不就什么都解决了?”

秦墨愣了两秒,随即一笑:“甄叔说笑了。”

“这话骗骗你母亲就得了,”甄叔哼了一声,笑:“我还不晓得你,都已经回国了,还跑回来,又不是为了工作,我看你就躲在我这儿给姑娘修东西吧!说吧,是不是要好事将近了?”

秦墨笑笑不说话。

或许,能再见,也算美事一桩。

等修复工作完成,枝叶重新被嵌了上去,秦墨盯着那枚在灯光照耀下闪闪发光的胸针,蓦然想起那日台上,她璀璨耀眼如日月光芒。

“你小子手艺是当真不错,不过如今也只能拿来哄小姑娘了。”

甄叔左腿天生不便,步子缓慢从卧室出来,怀里抱着秦墨存放在这里的一箱子手工宝贝,笑着打趣。

秦墨只僵了极短的一瞬,随即唇角勾了勾,哪来的小姑娘。

她也不是什么冷艳玫瑰!

她是独到而优雅的山茶花,生来高贵,从不拘于一方天地,哪怕是在悬崖边上,也能肆意生长。

不过说起小姑娘,他至今还记得那日无意听到的那句甜糯的“妈咪”,虽然令他痛苦失落到不敢继续听下去,可难过嫉妒过后,又有一瞬间的释然。

释然她有一个这样的可爱的女儿陪在身边,终归不是孤身一人。

只是

不知是个怎样可爱的小姑娘,应该不似她那般冰冷刺人,但五官肯定会遗传她几分,会是个讨人喜爱的孩子。

“现在小姑娘,都喜欢什么?”秦墨把玩着自己这些年亲手做的小物件,喉间微堵,“我是说,五六岁的小姑娘。”

甄师傅一脸不可置信,白他一眼:“五六岁?”

秦墨苦笑一声,低头挑挑拣拣。

戒指、耳钉?小姑娘这个年纪戴不合适。

项链和手镯倒是合适,只是他没见过那小姑娘的面,不知道什么材质适合她。

“你没有做过皇冠吧?”甄叔忽然开口,“现在小姑娘都喜欢公主皇冠,我隔壁邻居,一个白人小姑娘,每天上学都戴着一顶皇冠出门,可神气可精贵了。”

“皇冠?”秦墨放下手里的项链,语速匀缓得仿佛要做的不过是一个小配件,“这对我来说,是个挑战。”

“你不就专挑有挑战的事情做?当年你要是接手你父母的事业,如今珠宝圈哪里还有我甄宝祥的位置。”

秦墨:“甄叔这话,可别在我爸面前说。”

不然,又得催他回去继承他们那五十平家业了。

甄叔笑呵呵:“知道了知道了,你如今混得不赖,还怕他们威胁你不成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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